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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关于加强协会主席团自身建设的意见

2025-07-02 09:57:39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是由省摄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领导机构,由全省摄影界的优秀人才、领军人物组成,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影响力,是协会工作依靠的主要力量。加强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履职工作是推进文联深化改革、推动行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开展协会工作的必然要求。为更好发挥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在文艺事业发展、行业建设和协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山东省摄影家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省文联党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准确把握文艺事业的前进方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正本清源、守正创新,努力创造新时代文艺的重大成就,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加强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自身建设是推动行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省摄影家协会在新形势下开展工作的必然要求。省摄影家协会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省摄协组织优势,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进一步转变职能作风,推动文艺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建立更加良性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

三、组织领导

省摄影家协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文联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思想铸魂、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正确方向,根据协会工作实际,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方式,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提出可行有效的工作要求和务实举措,为主席团成员自身建设创造必要条件。要根据协会章程和艺术门类的特点,认真研究制定主席团成员自身建设服务管理办法,本着有利于尊重主席团成员主体地位和调动其积极性、能动性的原则,推动形成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为主席团成员履职提供制度保障。

1.强化理论武装。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成员要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参加重要工作会议。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会议是研究决定协会重要工作事项的会议,主席团成员应把参加相关会议视为自己应尽的职责,积极参加会议,带头贯彻会议形成的决议。主席团有关工作规则应对成员参加会议提出明确要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并说明理由,不得无故缺席。

3.参加重大文艺活动。组织开展重大主题文艺实践活动是协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工作载体和有效形式,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应带头参加山东省文联和省摄协组织的“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评奖办节、展演展示、文艺志愿服务、文艺培训等重大文艺活动。其中,每名主席团成员每年至少要参加2次文艺志愿服务。

4.推动重大题材创作。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成员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建设文化强省的高度,高站位认识推进重大题材重点项目文艺创作对繁荣新时代文艺的重要意义,紧盯文艺创作这个中心环节,每年定期研究、精心谋划,本届任期内要有重大题材重点项目文艺创作规划,引导广大摄协会员牢记“国之大者”,狠抓创作实践,增强创作重大题材摄影作品的主动性、积极性。

5.参与调研和提出工作建议。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成员要积极主动参与省摄协开展的有关专题调研和提出工作建议。省摄协在组织相关工作时,应充分考虑主席团成员的专业特长,主动联络邀请其参与调研和提出建议,同时为他们深入了解行业发展动态、推进重点工作实施以及推动协会事业发展和行业建设搭建平台、提供便利。

6.联系培养青年文艺工作者。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应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主动联系帮助基层和创作一线的青年文艺工作者,关心其创作状况及发展需求,为青年文艺工作者成长成才提供指导帮助,加强政治思想引领。原则上,每位成员每届任期内应确定至少10名基层青年文艺工作者为联系对象,进行一对一指导。

7.关心扶持新文艺群体。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应密切关注新文艺群体的发展状况,对基层新文艺组织规范工作、拓展业务、提升水平给予帮助、支持和指导,积极促进其与省摄影家协会建立起更加密切的工作联系,推荐其中的优秀文艺人才加入协会组织。原则上每人每届应确定至少1个基层新文艺组织为联系对象。

8.参与专业委员会工作。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应结合自身业务专长,积极参与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艺委会)工作,发挥其在行业内影响力,加强专业委员会的行业引领作用,提升专业委员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质效。

9.带头推进行风建设。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应带头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中国摄影工作者行为守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新风正气、反对不良风气,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鲜明、敢于发声,坚守意识形态阵地,推动文艺界职业道德建设和行风建设。

四、考核机制

省摄影家协会在省文联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席团每年一次向省文联党组述职,主席团成员每年向省摄协述职。

1.研究制定履职考核管理办法。省摄影家协会要专门研究制定具体的履职考核管理办法,对相关工作措施逐条落实,对主席团成员出席会议、参加活动等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考核标准和办法,述职考核结果作为现任主席团成员下届候选人的重要考察依据,按时向省文联报送协会主席团成员履职情况,提出情况分析报告和意见建议,由文联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抓好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摄协章程或拒不履行职责的有关成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予以罢免、撤换或调整。

2.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省摄影家协会驻会工作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向主席团成员传达省文联的有关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协助主席团成员及时了解工作情况,为主席团成员履职提供便利条件。要积极帮助主席团成员解决履职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做好主席团成员来访、来信、来电的受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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